新大新材發(fā)澄清公告否認財務數據造假

2012-12-20 14:46:35 太陽能發(fā)電網
針對有關媒體發(fā)表的《新大新材重組“別出心裁”涉嫌財務數據造假》的有關報道,新大新材(300080)今日發(fā)布澄清公告進行了說明。   公司公告稱,12月14日, 有媒體刊登并被各網站轉載的標題為《新大新材重組“別出心裁”涉嫌財務數據造假》的報道,其涉及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平頂山易成新材料股份有限

 

  針對有關媒體發(fā)表的《新大新材重組“別出心裁”涉嫌財務數據造假》的有關報道,新大新材(300080)今日發(fā)布澄清公告進行了說明。
  公司公告稱,12月14日, 有媒體刊登并被各網站轉載的標題為《新大新材重組“別出心裁”涉嫌財務數據造假》的報道,其涉及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平頂山易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事項。
  對此,新大新材澄清稱,易成新材與青海中鑫太陽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購定價以市場價格為依據雙方協(xié)商決定。2009 年度至2012 年1-9 月易成新材向青海中鑫采購的平均單價與易成新材向非關聯(lián)方采購的單價基本一致。報告期內易成新材向青海中鑫的采購價格是公允的。
公司稱,2009 年度、2010 年度易成新材與新大新材主要原材料的采購單價基本一致。2011 年之后由于新大新材之全資子公司在新疆正式生產, 與供應商地理位置靠近,節(jié)約了運輸成本,主要原材料的采購成本因為地域關系略為下降。
  易成新材不存在通過與參股公司關聯(lián)交易轉移利潤情形。

 



作者: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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