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標(biāo)準(zhǔn)報批稿簡介 

2008-11-09 13:50:28 太陽能發(fā)電網(wǎng)
 1 術(shù)語和定義  下列術(shù)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biāo)準(zhǔn).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 glass for solar cell module :  用于晶體硅太陽電池組件,起覆蓋保護(hù)作用并具有高透射比的玻璃.  材料: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可以使用鋼化或非鋼化的壓花玻璃和浮法玻璃.  2

 

 

 1 術(shù)語和定義
  下列術(shù)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biāo)準(zhǔn).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 glass for solar cell module :
  用于晶體硅太陽電池組件,起覆蓋保護(hù)作用并具有高透射比的玻璃.
  材料: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可以使用鋼化或非鋼化的壓花玻璃和浮法玻璃.
  2 技術(shù)要求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的主要技術(shù)要求及其試驗方法應(yīng)符合表1相應(yīng)條款的規(guī)定.
  表1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主要技術(shù)要求及其試驗方法
  名稱                       技術(shù)要求              試驗方法
  浮法玻璃          壓花玻璃
  鋼化玻璃  非鋼化玻璃  鋼化玻璃  非鋼化玻璃
  一般性能   外觀質(zhì)量     5.1.1    5.1.1     5.1.2    5.1.2       6.1
  尺寸及允許偏差  5.2      5.2      5.2      5.2        6.2
  彎曲度      5.3      5.3      5.3      5.3        6.3
  光學(xué)性能   可見光透射比   5.4      5.4      5.4      5.4        6.4
  太陽光直接透射比 5.5      5.5      5.5      5.5        6.5
  含鐵量      5.6      5.6      5.6      5.6        6.6
  安全性能   抗沖擊性     5.7      —      5.7      —        6.7
  碎片狀態(tài)     5.8      —      5.8      —        6.8
  耐熱沖擊性能   5.9      —      5.9      —        6.9
  3 外觀質(zhì)量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浮法玻璃的外觀質(zhì)量應(yīng)符合GB 11614合格品的要求.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壓花玻璃的外觀質(zhì)量應(yīng)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壓花玻璃的外觀質(zhì)量
  缺陷類型    說明                要求
  壓痕、皺紋    —                不允許
  彩虹、霉變    —                不允許
  線條/線道     —                不允許
  裂紋        —                不允許
  不可擦除污物    —                不允許
  開口氣泡      —                不允許
  圓形氣泡    長度范圍,mm  L<0.5        0.5≤L≤1.0     1.0≤L≤2.0  L>2.0
  允許個數(shù),個  不得密集存在     5.0×S        3.0×S     0
  長形氣泡    長度范圍,mm  0.5<L≤1.0且W≤0.5  1.0<L≤3且W≤0.5    L>3或W>0.5
  允許個數(shù),個  不得密集存在       3.0×S        0
  劃傷      長度、寬度范圍,mm      L≤5且W≤0.2            L>5或W>0.2
  允許條數(shù),條        1.0×S                0
  夾雜物    長度范圍,mm        0.3≤L≤1.0            L>1.0
  允許個數(shù),個        2.0×S                0
  斷面缺陷    玻璃爆邊     每片玻璃每米邊長上允許有長度不超過5 mm,自玻璃邊部向玻璃板表面延
  伸深度不超過1 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過厚度1/4的爆邊數(shù)
  為一處
  缺角       鋼化玻璃不允許;非鋼化玻璃不允許超過玻璃板厚度
  非鋼化玻璃凹凸  尺寸不允許超過玻璃板厚度
  鋼化玻璃凹凸           不允許
  注1:上表中,L表示缺陷的長度,W表示寬度, L、W所指均為缺陷光學(xué)變形尺寸.S是以平方米為單位的玻璃板的面積,氣泡、夾雜物、劃傷的數(shù)量允許上限值是以S乘以相應(yīng)系數(shù)所得的數(shù)值,此數(shù)值應(yīng)按GB/T 8170修約至整數(shù).
  注2:尺寸大于0.5 mm的氣泡,氣泡間及氣泡與夾雜物的間距應(yīng)大于300 mm.
  注3:圓型氣泡密集存在是指在100 mm直徑的圓面積內(nèi)超過20個,長型氣泡密集存在是指在100 mm直徑的圓面積內(nèi)超過10個.
  注4:在100 mm直徑的圓面積內(nèi)劃傷或夾雜物均不允許超過2條(個).
  注5:不允許存在黑色夾雜物.
  太陽電池用玻璃邊部加工形狀及質(zhì)量要求由供需雙方商定.
  4 尺寸及允許偏差
  長度與寬度允許偏差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長度與寬度允許偏差應(yīng)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3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長度與寬度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類型             允許偏差
  非鋼化玻璃    邊長≤3 000              ±2
  邊長>3 000              ±3
  鋼化玻璃    邊長≤500                0,-1
  500<邊長≤1 000              0,-1.5
  1 000<邊長≤2000               0,-2.0
  邊長>2 000              0,-2.5
  注:對偏差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厚度及允許偏差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浮法、壓花玻璃厚度系列分別參照GB 11614和JC/T 511-2002,特殊要求由供需雙方商定.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厚度允許偏差應(yīng)符合表4的規(guī)定.
  表4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厚度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公稱厚度      厚度允許偏差
 。4.0            ±0.2
  4.0            ±0.2
  5.0            ±0.3
  6.0            ±0.4
  8.0            ±0.5
  10.0            ±0.6
  12.0            ±0.6
  注:對偏差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厚薄差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同一片玻璃的厚薄差應(yīng)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厚薄差      單位為毫米
  太陽能發(fā)電電池用玻璃公稱厚度        厚薄差
  浮法玻璃  壓花玻璃
 。4.0              ≤0.25  ≤0.30
  4.0              ≤0.30  ≤0.35
  5.0              由供需雙方商定
  6.0              由供需雙方商定
  8.0              由供需雙方商定
  10.0              由供需雙方商定
  12.0              由供需雙方商定
  對角線差
  太陽電池用非鋼化玻璃對角線差應(yīng)不大于兩對角線平均長度的0.2%;太陽電池用鋼化玻璃對角線差應(yīng)不大于兩對角線平均長度的0.1%.
  彎曲度
  太陽電池用玻璃弓形彎曲度不應(yīng)超過0.2%;波形彎曲度任意300 mm范圍不應(yīng)超過0.5 mm.
  可見光透射比
  太陽電池用玻璃折合3 mm標(biāo)準(zhǔn)厚度可見光透射比應(yīng)≥91.5%.
  太陽光直接透射比
  在300 nm~2 500 nm光譜范圍內(nèi),太陽電池用玻璃折合3 mm標(biāo)準(zhǔn)厚度的太陽光直接透射比應(yīng)≥91%.
  鐵含量
  太陽電池用玻璃鐵含量(Fe2O3)應(yīng)不高于0.015%.
  抗沖擊性
  進(jìn)行試驗的試樣破壞數(shù)應(yīng)符合7.3.3的規(guī)定.
  碎片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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