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扶持正深陷資金鏈緊張和雙反案漩渦中的中國光伏行業(yè),日前,財政部聯(lián)合四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組織申報金太陽和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通知》(下稱《通知》),將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陽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作基礎上,于今年年底前再次啟動一批示范項目,對光伏發(fā)電項目再度伸出扶持之手。
自2009年3月起,中國政府決定每年從財政出資100億元左右,為太陽能屋頂和光伏建筑建設提供補貼,以促進國內太陽能發(fā)電市場的形成;2009年07月21日,政府下發(fā)《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金太陽示范一期工程”補貼力度達到總投資額的50%-70%,補貼總額預計超過60億元。
2011年6月,財政部等部委又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做好2011年金太陽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確“金太陽”二期工程的補貼標準。2012年2月1日,財政部、住建部和國家能源局再次發(fā)布通知,啟動2012年金太陽示范工程。
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表示,包括金太陽工程政策在內的多方面的新政策正在啟動,政府在新的光伏項目或投7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