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征集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應用示范案例

2024-11-23 07:44:02 太陽能發(fā)電網(wǎng)
11月20日,安徽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省光儲辦)發(fā)布通知,面向先進光伏、新型儲能及其他包含先進光伏或新型儲能的應用示范案例開展征集工作。

01.征集方向

1. 先進光伏。聚焦工業(yè)、交通運輸、建筑、農業(yè)、信息通信等領域,圍繞光伏+工業(yè)、光伏+交通、光伏+建筑、光伏+農業(yè)、光伏+漁業(yè)、光伏+通信、光伏+園區(qū)等場景,征集工業(yè)綠色微電網(wǎng)、光儲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光伏建筑一體化、近零碳建筑、“光儲直柔”等光伏發(fā)電應用示范案例。

2. 新型儲能。聚焦電源側、電網(wǎng)側、用戶側、備電側等儲能領域,圍繞發(fā)電站+儲能、電網(wǎng)+儲能、工業(yè)園區(qū)+儲能、信息通信+儲能、交通+儲能、共享儲能等場景,征集獨立儲能電站、共享儲能電站、虛擬電廠、充電設施(換電站)、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制儲加氫一體站等儲能應用示范案例。

3. 其他包含先進光伏或新型儲能的應用示范案例。

02.申報要求

1. 申報主體為業(yè)主單位、所在園區(qū)、系統(tǒng)解決方案供應商等,但同一個案例不得以不同主體多次申報。

2. 集中式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10MW,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1MW,建筑領域光伏裝機容量不低于0.1MW;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容量不低于500kWh。采用光儲融合技術的案例不受此限制。

3. 申報案例應在安徽省內組織實施,具有自主創(chuàng)新、可持續(xù)運營等創(chuàng)新模式,具備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可示范引領的特點。

03.組織推薦

1. 企業(yè)申報。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請申報主體填寫申報表(附件1)并上報到各市工信局(光儲辦)。

2. 組織推薦。各市工信局(光儲辦)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應用示范案例的現(xiàn)場審核、擇優(yōu)推薦等工作,并填寫匯總表(附件2)。請于2024年1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將紙質推薦材料及電子版報送至省光儲辦。每個案例按申報表要求提供不少于5張JPG格式的彩色電子照片(像素1920×1080以上、大小2M以上),與申報表電子版同文件名并打包。

3. 審核入庫。省光儲辦將對各地推薦的應用示范案例進行審核評估,視需要組織實地考察,并結合審核意見入選全省典型應用示范案例庫。

04.推廣應用

1. 落實《支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yè)集群高質量發(fā)展若干政策》應用示范類獎補政策時,優(yōu)先從入庫案例中遴選推薦。

2. 擇優(yōu)匯編《安徽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典型應用場景案例集》,并通過多途徑進行宣傳推廣。

3. 通過舉辦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示范應用推廣現(xiàn)場會等,促進光儲產業(yè)上下游對接和示范項目推廣應用。



作者: 來源:安徽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 責任編輯: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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