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反”呈現常態(tài)化 中企從容應對國外發(fā)難

2015-06-15 10:50:46 太陽能發(fā)電網
  “減少貿易摩擦,關鍵還是要加快行業(yè)的整合重組和技術進步,真正實現由規(guī)模取勝過渡到以技術取勝,只有具備了更大的競爭力才能被國際市場接受。” 對我國光伏行業(yè)來說,“雙反”已不是新鮮話題。自2011年美國第一次對我國提出“雙反”以來,三年半的時間,全球對中國光伏產品頻繁發(fā)難。 
  “減少貿易摩擦,關鍵還是要加快行業(yè)的整合重組和技術進步,真正實現由規(guī)模取勝過渡到以技術取勝,只有具備了更大的競爭力才能被國際市場接受。”
  對我國光伏行業(yè)來說,“雙反”已不是新鮮話題。自2011年美國第一次對我國提出“雙反”以來,三年半的時間,全球對中國光伏產品頻繁發(fā)難。
  如今,國外針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已形成常態(tài)!皽p少貿易摩擦,關鍵還是要加快行業(yè)的整合重組和技術進步,真正實現由規(guī)模取勝過渡到以技術取勝,只有具備了更大的競爭力才能被國際市場接受。”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近期歐美“雙反”制裁頻起
  5月初,作為歐盟對華光伏“雙反”的始作俑者——歐洲光伏制造商協會再度向歐盟委員會遞交了申訴,指控中國光伏企業(yè)輾轉通過馬來西亞等第三地,將產品銷往歐洲以規(guī)避關稅。
  眾所周知,近年來中歐雙邊光伏貿易紛爭不斷。2013年8月,中歐光伏貿易爭端案以價格承諾達成和解,可此后關于中國企業(yè)違反價格承諾等的指責仍不斷。3月,歐盟委員會在其發(fā)布的一份文件中就提議,將昱輝陽光、中盛光電及阿特斯太陽能三家中企從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協議(MIP)中除名,認為三家公司的行為違反MIP協議。6月7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將對上述三家企業(yè)征收高額關稅,同時讓其退出MIP協議。如果這一方案得以落實,三家企業(yè)將被征收47%的平均關稅,出口歐洲的成本將大幅增加。
  除了歐洲,加拿大于去年末開始正式對華光伏組件和晶片發(fā)起“雙反”調查。今年6月3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認定我國光伏行業(yè)為非市場經濟行業(yè),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組件和晶片“雙反”調查作出終裁,并計劃在15日內進行披露。


作者:成思思 來源:能源網-中國能源報 責任編輯: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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