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 年第二次會議于2013年3月12日在公司以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會議由董事長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 年第二次會議于2013年3月12日在公司以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會議由董事長李振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監(jiān)事列席會議。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guī)定,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預計2013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關聯(lián)董事李春安、鐘寶申、胡中祥回避表決。 2、審議通過《關于為全資子公司2.4億元中長期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關于為全資子公司5000萬元授信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以上議案的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公告,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601012 股票簡稱:隆基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3-011號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關聯(lián)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關聯(lián)交易事項經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lián)董事已按規(guī)定回避表決。 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日常關聯(lián)交易為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行為,以市場價格為定價標準,沒有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會對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不良影響 。 一、日常關聯(lián)交易基本情況 為保證公司日常經營的順利進行,保護全體股東利益,公司以市場價格為依據(jù)規(guī)范運作,2012年度與關聯(lián)方發(fā)生了日常關聯(lián)交易。同時為規(guī)范關聯(lián)交易行為,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法規(guī)要求,公司對2013 年日常關聯(lián)交易進行了預計,具體交易事項如下: 單位:萬元 關聯(lián)人 關聯(lián)交易內容 2012年預計發(fā)生金額 2012年實際發(fā)生金額 預計金額與實際發(fā)生金額差異較大的原因 本年年初至2月28日與關聯(lián)人累計已發(fā)生的交易金額 2013年預計發(fā)生金額 大連連城數(shù)控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機器設備及配件采購等 30,000 107.82 2012年公司通過采取有效措施,減少關聯(lián)交易 6.05 5,000 寧夏隆基寧光儀表有限公司 儀表采購 117.24 - - 寧夏晶隆石英有限公司 輔材采購等 10,509.37 1,230.21 15,000 合計 30,000 10,734.43 1,236.27 20,000 備注:1.以上實際發(fā)生額數(shù)據(jù)均為未經審計數(shù)據(jù); 2.本公司的子公司已于2012年12月處置持有的參股公司寧夏晶隆石英有限公司40%的股權,股權轉讓后公司與寧夏晶隆石英有限公司已不構成關聯(lián)方,但本年公司與其發(fā)生的業(yè)務交易仍將納入關聯(lián)方交易范圍予以披露。 二、關聯(lián)方介紹和關聯(lián)關系 (一)公司董事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yè) 1、大連連城數(shù)控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大連連城數(shù)控機器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董事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李春安,注冊資本柒仟伍佰萬元整,注冊地址為大連市甘井子區(qū)營城子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營日路29號,經營范圍:數(shù)控機器制造;機械、電力電子設備及其零配件研發(fā)、銷售、維修(不含專項審批);計算機軟硬件研發(fā)、安裝調試、維修;工業(yè)自動化產品、五金交電產品、辦公設備、汽車配件、家用電器批發(fā)、零售;貨物、技術進出口,國內一般貿易(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法規(guī)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2、寧夏隆基寧光儀表有限公司 寧夏隆基寧光儀表有限公司為公司董事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鐘寶申,注冊資本肆仟萬元,注冊地址為寧夏銀川市金鳳區(qū)新夏路創(chuàng)新園25號樓B1室,經營范圍:電能表、自動化儀器儀表、工業(yè)及民用儀器儀表、電子元器件的生產制造;太陽能及類似能源電子系統(tǒng)、照明產品及配件應用系統(tǒng)的研發(fā)、制造、銷售。 (二)公司的參股公司 寧夏晶隆石英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原參股公司(目前公司已不再持有寧夏晶隆的股權,詳見公司2012年12月11日公告),法定代表人黃苗康,注冊資本柒佰萬元整,注冊地址為中寧縣團結南路,經營范圍:石英砂、坩堝、石英板、石英管的制造、加工及石英機械設備制造、加工。自營和代理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除外。 三、關聯(lián)交易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jù) 公司與上述關聯(lián)方的交易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jù)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一般商業(yè)原則簽訂書面協(xié)議確定交易關系,交易價格依照市場定價原則確定。 四、關聯(lián)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與關聯(lián)方開展上述日常關聯(lián)交易事項,有助于公司日常經營業(yè)務的開展和執(zhí)行,符合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客觀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是一種完全的市場行為,沒有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會對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審議程序及獨立董事意見 本關聯(lián)交易事項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lián)董事李春安、鐘寶申、胡中祥已按規(guī)定回避表決。此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與該關聯(lián)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lián)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對2013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預計所履行的審批、披露程序符合有關規(guī)定,關聯(lián)董事已按規(guī)定回避表決。未發(fā)現(xiàn)損害非關聯(lián)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關于預計2013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備查文件目錄 (一)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601012 股票簡稱:隆基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3-012號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同心縣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心隆基”);銀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川隆基”) 擔保數(shù)量:擬為同心隆基中長期貸款2.4億元提供全額全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擬為銀川隆基5000萬元授信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shù)量:0 一、擔保情況概述 為滿足子公司經營需求,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為全資子公司同心隆基提供全額全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事項為同心隆基向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行就其30MW光伏電站項目申請中長期貸款2.4億元,貸款期限16年。另外,公司擬為全資子公司銀川隆基向中寧銀行申請辦理5000萬元授信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2.4億元中長期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和《關于為全資子公司5000萬元授信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名稱:同心縣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同心縣預海鎮(zhèn)預西社區(qū) 法定代表人:張長江 注冊資本:伍佰萬圓整 經營范圍:能源項目投資、開發(fā)、電力項目運營管理 同心隆基為公司2012年成立的全資子公司,股東寧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認繳注冊資本4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股東無錫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認繳注冊資本4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92%。 (二)被擔保人名稱:銀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銀川(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開元東路15號 法定代表人:李振國 注冊資本:貳億伍仟萬圓整 經營范圍:半導體材料、太陽能電池、半導體設備、電子元器件、電器機械的開發(fā)、生產、銷售;貨物的進出口業(yè)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須經審批的,憑審批批準文件經營)。 銀川隆基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經審計,截止2011年12月31日銀川隆基的資產總額為710,661,258.34元,凈資產為270,375,332.63元。 三、擔保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本公司尚未與相關銀行簽訂擔保協(xié)議,具體擔保金額和期限以銀行核準的金額和期限為準。 四、董事會意見 上述擔保事項是為了滿足公司子公司經營需要而提供的擔保,符合公司整體發(fā)展戰(zhàn)略;且被擔保方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活動風險及決策能夠有效控制,可以及時掌控其資信狀況。董事會同意公司為其擔保事項提供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shù)量及逾期擔保的數(shù)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發(fā)生對外擔保行為,公司對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傤~(不包括本次擔保金額)為67,292萬元。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 六、備查文件目錄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601012 證券簡稱:隆基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3-013號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現(xiàn)場會議召開時間:2013年3月29日下午 13:30 現(xiàn)場會議召開地點:西安市長安區(qū)航天中路388號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樓視頻會議室 會議方式:現(xiàn)場投票方式 根據(jù)公司于 2013年3月12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會議決議,現(xiàn)將公司 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召開時間:2013年3月29日(周五) 下午 13:30 3、召開地點: 西安市長安區(qū)航天中路388號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樓視頻會議室 4、股權登記日:2013 年3月22日 二、會議審議議案 1、《關于預計2013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2、《關于為全資子公司2.4億元中長期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 3、《關于為全資子公司5000萬元授信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 上述議案的具體內容請見公司另行刊登的股東大會會議資料,有關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資料將不遲于 2013 年3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 三、股東大會出席/列席對象 1、截至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上海證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 A 股股東。前述股東均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東(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等其他相關人員。 四、股東大會出席回復和股東出席登記方法 1、出席回復 擬出席會議的股東(親身或其委任代表)應于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或該日之前,將出席會議的回執(zhí)以專人遞送、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股東回執(zhí)見附件二)。 2、出席登記方法 (1)登記方式: a.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托書和股票賬戶卡。 b.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股票賬戶卡、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一)、法人股東股票賬戶卡、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c.異地股東(西安地區(qū)以外的股東)也可以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辦理出席登記手續(xù)。 上述授權委托書至少應當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24小時交到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授權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和授權委托書同時交到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2)登記時間: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 12:30-13:30 (3)登記地點: 西安市長安區(qū)航天中路388號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樓視頻會議室 五、其他事項 1、會議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西安市長安區(qū)航天中路388號 聯(lián)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郵編:710100 聯(lián)系電話:029-81566863 傳真:029-84157265 2、年度股東大會預計不會超過半個工作日,與會股東(親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費用自理。 六、備查文件目錄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本人(本公司)作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3年3月29日在西安市長安區(qū)航天中路388號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樓視頻會議室召開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對會議議案的表決權。 議案名稱 表決意見 贊成 反對 棄權 1、《關于預計2013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2、《關于為全資子公司2.4億元中長期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 3、《關于為全資子公司5000萬元授信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 委托人簽名/蓋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或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shù): 委托人股東賬戶: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附注: 1、請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審閱本公司于 2013年3月14日公告的股東大會通知。 2、上述審議事項,委托人可在“贊成”、“棄權”或“反對”框內劃“√”,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則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決。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權書另有指示,否則除股東大會通知所載之決議案外,委托人的授權代表亦有權就正式提交股東大會的任何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3、A 股股東最遲需于大會指定舉行時間 24 小時前將授權委托書,連同授權簽署本授權委托書并經公證之授權或其他授權文件送達至本公司,地址為西安市長安區(qū)航天中路 388號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郵編:710100,方為有效。 4、本授權委托書的剪報、復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期限: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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